经济检查
近年来,随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出现,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电商”、“微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的、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出现,导致上当受骗人数众多。为防止广大市民上当受骗,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发布如下警示:
一、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新概念的旗号,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通过发展人员交纳费用维持运作,具有极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这种新型传销活动,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二、国内消费者购买境外产品或服务,到境外或通过境外网站交钱参与活动,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国家法律的全面保护,且介绍或参与传销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被查处对象,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三、广大市民一定要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抱有“天上掉馅饼”的幻想,不要轻信“快速致富”等说法。一方面在选择网络加盟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要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定性规定等。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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