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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市委、市纪委有关廉洁过节的要求,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市工商局党组、驻局纪检组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的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违规或变相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电子礼品(卡)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变相收送礼品礼金;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办谢师宴、升学宴;严禁参与赌博等低级趣味活动;严禁出入高档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违规相互吃请、请吃,违规组织参与以同学会、战友会、老乡会等名义的“小圈子”活动。
市工商局党组要求,各单位要将市局党组、驻局纪检组明确的“八个严禁”规定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对所分管的直属单位和部门敢抓敢管,切实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八个严禁”规定,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驻局纪检组、分局纪检组和各工商所纪检监督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所在党组织抓好本单位部门“八个严禁”情况的执纪监督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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