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范
各县局、分局:
现将《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工商市字[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工商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掌握当地信息,发现疫情或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联 系 人:市局市场科 郑瑞涛
联系电话:3032030,302018(市局值班室)
邮 箱:yqgssc@126.com
附 件: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 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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