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时下,电视购物已经成为被老百姓接受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随着电视购物的快速发展,一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以电视购物广告形式对产品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把产品介绍得天花乱坠,消费者买到假货或者遇到质量问题时,由于电视购物商家不在本地,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消费者郭先生于2013年5月通过某电视台购物频道购买了一床品牌蚕丝被,宣传为100%的蚕丝被。仔细查看才发现被子里面的填充物不是桑蚕丝,并夹杂许多线头,于是要求商家给予退货,但商家表示可以给换同等价钱的其他商品,拒不给予消费者退货。
在此,阳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应注意:
一、在购物前,首先要核实销售商是否为工商在册的合法企业,优先考虑在当地有门店、售后服务点的企业;
二、理性看待电视购物广告,广告对产品功能可能有吹嘘夸大之嫌,不可靠性不强,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并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
三、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被低价、折扣、断货等诱惑所蒙蔽,购物时切记要向对方相关票据;
四、警惕先付款再验货的邮购方式。电视和网络购物付款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将货款先寄给经销商后才发货,另一种是在商品寄达后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将货款交给经销商。消费者应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收货时及时验货,确认质量没问题后再签字付款,如发现货物毁损或质量不符要求可拒绝付款或及时联系经销商要求退货;
五、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专业的电视购物企业。贵重、价高商品尽量到店铺式商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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