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管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示范区工商局: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省局决定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在全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抓住“两节”消费旺季,以酒类、食醋、节令消费品为重点,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商标知识产权,净化节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商品
1.节令性食品。重点是老字号、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2.酒类。各种名酒,重点是“汾酒”系列产品以及标注“内供”、“特供”、“品鉴”等三无酒类产品。
3.调味品。重点是水塔、紫林、东湖、益源庆等醋产品和清徐老陈醋、清徐陈醋地理标志产品。
(二)重点区域
1.各类超市、商场。
2.食品、小商品批发市场。
3.城乡结合部集市、自由市场。
4.各种专营、专卖、专销店。
5.网络平台交易。特别是交易量大的淘宝、天猫、一号店、酒仙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网络平台。
6.物流、仓储集散地。
7.侵权假冒“汾酒”系列产品比较突出的区域,尤其是吕梁市文水县的南白、南安、南庄、胡兰等乡镇以及汾阳市杏花村周边。
三、整治期限
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为期1个月。
四、整治措施
(一)落实责任
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分片分段整治,层层分解任务,具体落实到人,谁管辖谁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细化标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案件查处责任。
(二)重视举报
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两节”期间消费者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强化宣传
发挥当地主流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两节”期间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和违法企业。
(四)信息畅通
10月30日前,各市局、示范区局要把“两节”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案件查办情况及时上报省局。对大案、要案要随查随报,不按时上报情况或有案不报的,省局将在全省予以通报。
联 系 人:李雪晖
联系电话:0351-7680285
邮 箱:zwb670619@126.com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抄送:驻局纪检组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
校对人:李雪晖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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