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监管
JF-2016-09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制种收购合同
(示范文本)
收购方(甲方)
繁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单位
数量(公斤)
面积(亩)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发芽率(%)
纯度(%)
净度(%)
含水量(%)
其它
第三条 繁殖要求
1.乙方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的环境、技术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2.甲方有偿提供符合 标准的原种(亲本),价格为 元/公斤,合计 元,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2)于交货时在收购价款中抵扣。
3.技术服务及保密要求 。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繁殖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
3.包装及运输方式 。
第五条 验收
1.甲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在 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提供的原种(亲本)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种子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故意不交付种子的,或擅自将种子或原种(亲本)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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