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近日,城区分局查获的一起生产经营违法食品的大要案件尘埃落定,对用硫磺熏制生姜的违法当事人做出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生姜288.4公斤、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6月14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分局迅速组织人员对桃南中路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内的阳泉市城区巧霞蔬菜经销点进行突击检查。当执法人员赶到时,发现当事人王某正在其摊位门前用硫磺熏制生姜,周围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现场堆放着已熏制的生姜82.8公斤、正在熏制的生姜176.4公斤、待熏制的生姜29.2公斤。经查证,当事人于当日凌晨从石家庄以3元/公斤的价格购进生姜288.4公斤,由于该批生姜外观品相不佳,为了能使生姜变得美观,在市场上高价售出,于是就用石家庄蔬菜批发商提供的硫磺对生姜进行熏制,未及销售就被查获。 当事人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为震慑违法经营者,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局及时、有力地依法对其做出从重惩处的处罚决定,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31号 备案号:晋ICP备06003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