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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4年10月1日施行。为做好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的范围:
公开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二、公开的内容: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不应当公示的信息包括: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以及自然人住所(与经营场所一致的除外)、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如需予以公示的,应当报请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二)明确任务。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处罚案件信息。10月1日起,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都要公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查和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处罚信息。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要书面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三)抓好落实。市局法制科将适时开展一次行政处罚案件及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各部门公示情况进行考评。
附:1、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文书格式
2、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文书格式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商 字〔 〕 号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四)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附件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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