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经查,阳泉市城区洲滨副食经销部等4516户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阳泉市城区洲滨副食经销部等4516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名单详见阳泉市红盾网。网址:www.www.nanbaidu.com)。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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