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春节即将到来,随着年味越来越浓,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即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为此,阳泉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注意以下问题:
消费警示一:注意选择购物场所春节前夕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首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商场、超市等正规场所,小商小贩流动性大,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很难找到投诉的对象。
消费警示二:理性对待促销,远离购物陷阱每逢节假日,商家喜欢推出打折、返券、买一送一等各项优惠促销活动。购物前要详细了解促销打折活动规则和相关事项,赠送商品是否过期或为残次品以及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范围是否明确等问题,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标注下来,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责任。
消费警示三:网上预订酒店、饭店、外出旅游要谨慎随着网络消费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第三方网站平台预订住宿、就餐、旅游购物,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消费隐患,如酒店不履行事先约定,预订成功后无法入住、就餐时间拖延、不按实现安排旅游线路出行等问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防范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在景区慎重购买名贵商品。
消费警示四:抢红包要慎重微信抢红包近年来成为流行,但真正的微信红包一般点击就能领取,绝对不需要输入密码。“666”、“888”之类基本可确定是假的,因单个微信红包的限额是200元。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抢红包多为娱乐,一旦涉及输入密码、填写身份信息、银行卡号、手机号等重要信息的,一定要选择拒绝,以免被骗。
消费警示五:索要消费凭证 主动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索要有效凭证、发票以及售后服务卡。消费凭证上应写明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数量、价格、售后保证等内容,发生消费者纠纷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或向阳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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